最新!海南医保个账资金使用范围有变化→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9月12日消息(记者 王洪旭 见习记者 陈婧)9月11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家人缴纳长期护理保险、惠琼保、乐城特药险等费用。

  该通知指出,为更好发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自费医疗费用的负担,明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2023年10月1日起,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在原有支付范围基础上,可用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支付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支持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如惠琼保、乐城特药险等)和个人负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通知要求,各市县医保部门要加强对个人账户全流程动态管理,加大对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环节进行审核,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共享。相关保险公司应定期向医疗保障部门报送参保人员的投保和赔付情况。

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邓洁仪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