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运600吨“垃圾山”不及时 海口2名负责人被免职

  点击图片进入“海南群众路线网”查看更多新闻

  南海网海口4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通讯员 张云 云天飞)近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对媒体曝光“海口侨中里有座垃圾山”情况处理的通报》。两位相关负责人被免职,三位相关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2015年3月13日,媒体曝光了“海口侨中里有座垃圾山”,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区纪委监察局立即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经查,媒体反映的问题是省重点项目海秀快速路建设推进过程中的一个拆迁现场,由于春节前拆迁的建筑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加上附近居民随意丢弃垃圾,现场形成了约600余吨建筑垃圾和部分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的垃圾堆。自征收拆迁以来,建筑垃圾积多,相关责任部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引导居民正确处理生活垃圾,导致该周边居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社会反映强烈。

  大同街道、区环卫局和侨中社区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辖区环境卫生整治中履职不到位,未认真执行《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对六大专项整治“三包一”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工作监管、执行不力的问题,导致环境整治责任包干的片区生活垃圾大量存在,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为此,省、市、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为严肃纪律,经区纪委常委会和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决定,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大同街道工委书记、大同街道海秀快速路项目征收领导小组组长杜某某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对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吴某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对大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钟某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免去伍梓瑞区环卫大队第四中队中队长职务;免去欧彩萍大同街道侨中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工作站站长职务。

责任编辑:甘晨卉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